通知丨关于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自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04月22日 09:35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下称实验室)的建设,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现发布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自设项目申报通知。

一、申报内容要求

围绕以下几个领域开展研究范式创新(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方法及应用研究):(1)宏观经济态势预警预测;(2)产业运行态势预警预测;(3)企业运行预警与行为决策;(4)经济政策绩效评估与模拟。在填报申请书时,需明确研究领域。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5日。申请书见附件1

三、结题事项

(一)重点项目认定条件

在立项两年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自设项目,可申请结项并提出认定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以实验室名义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其中至少1篇在一级期刊或 SSCI、SCI、A&HCI 收录期刊一区、二区(中科院分区)发表,且产生良好影响的。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1件次以上(含),结题时提交的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3.5万。

(3)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奖项的。

(4)在自设课题立项两年内,课题负责人以立项课题为基础深化研究,申报国家级项目并获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立项的。

(二)一般项目认定基本条件

在立项两年内,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自设项目,可申请结项并提出认定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以实验室名义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1)成果形式为学术专著(需经认定)且正式出版的。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或一级期刊、SSCI、SCI、A&HCI 收录期刊一区、二区(中科院分区)论文(含)1篇以上。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或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1件次,结题时提交的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2.0万。

(4)自设课题立项两年内,课题负责人以立项课题为基础深化研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并获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的。

四、其他事项

1. 标记为本实验室的,不得同时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

2.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第一单位标记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Economic Forecasting and Policy Simulation Laboratory,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的成果。

3. 项目最终成果均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资助”字样或英文“Economic Forecasting and Policy Simulation Laboratory,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4. 非浙江工商大学在职教工申请的自设项目,若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立项的,立项单位可为本人所在单位。

5. 自设项目负责人须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仅限论文)。

6. 国内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分类参照发表时执行的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和南大核心期刊(CSSCI)目录,其中权威和一级期刊标准参照浙江大学期刊名录。网络版(限在中国知网可查)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7. 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A&HCI等收录期刊或符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外文名录。发表在A&HCI收录期刊和S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一区、二区可认定为一级期刊。发表的外文期刊需提供论文刊发当年度的检索证明。

本通知由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负责解释。

2025年4月22日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