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的建设,着力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现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进行择优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3年以来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
1. 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
2. 2023年以来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的;
二、项目级别
达到申报条件的,可申请成为实验室自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不定期申报。
四、结题事项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并提出认定为认定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认定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字数20万以上且正式出版,且须在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明“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相关字样,个人研究简介中需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研究员”。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其中至少1篇一级期刊论文。发表的论文的作者单位应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论文级别认定参照省哲社规划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或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2件次以上(含),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3.5万。成果中需体现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字样。
(二)一般项目认定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著作的,字数15万以上且正式出版,且须在封面或扉页等显著位置标明“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相关字样,个人研究简介中需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研究员”。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含)或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含)。发表的论文的单位应为: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论文级别认定参照省哲社规划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阶段性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或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批示1件次,最终成果字数不少于2.0万。成果中需体现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字样。
五、其他事项
1. 此通知为预通知,以正式通知为准。
2. 每年在申请结项的自设项目中,择优认定部分自设项目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并按照规定给予免鉴定结项。具体项数以上级规定为准。
3. 标记“浙江工商大学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的成果等同认定标记“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的成果,享有统计学科同等奖励或资助。
4. 鼓励成果第一单位标记为:浙江工商大学 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Economic Forecasting and Policy Simulation Laboratory,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5. 课题负责人应当是成果的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仅限外文期刊)。
6. 国内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分类参照发表时执行的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和南大核心期刊(CSSCI)目录,其中权威和一级期刊标准参照浙江大学期刊名录。网络版(限在中国知网可查)和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
7. 外文期刊要求发表在SSCI、A&HCI等收录期刊或符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外文名录。发表在A&HCI收录期刊和SSCI收录期刊(JCR分区)一区、二区可认定为一级期刊,三区可认定为核心期刊。发表的外文期刊需提供论文刊发当年度的检索证明。
2024年11月18日
浙江工商大学
经济运行态势预警与模拟推演实验室